|
于伟,男,一九六九年八月生,三级律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企业管理和法学专业双学历, 2007年5月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研究生进修班结业。目前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之一,公司与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特聘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青岛市红十字会顾问律师团成员。该同志自一九九二年初进入律师行业,一九九三年取得律师资格,一九九四年六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自执业以来,该同志先后参加过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新公司法适用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问题高级研讨班”、“公司章程操作实务研修班”、参加了北京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新《企业破产法》适用与金融债权保护高级研修班”、参加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暨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处理高层研讨会”、参加了青岛市律协主办的“企业破产法法律问题研讨班”、“物权法法律问题研讨班”、 “劳动合同法法律问题研讨班”、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的“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专题讲座”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疑难问题解析与企业应对策略高级研修班”等专业学习。
自执业以来,该同志先后担任过几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顾问,代理过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行政、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案件近千件。目前,该同志担任着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汇泉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建材工业总公司、青岛理工大学监理公司、山东真维斯服饰有限公司、韩国耐克森轮胎有限公司、日本玛莎礼服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已在公司事务、劳动争议、金融和“城中村”改制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专业特色。
在参与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的法律服务中,成功地为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下属的十几家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不仅使改制企业重新焕发了活力,而且还探索、总结出了一套成功的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的运作经验。为中国南车集团青岛四方机车车辆厂发起设立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四方客车修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还为山东省首家大型股份制健身俱乐部——青岛英派斯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和全套法律文书。由他牵头制作的法律文书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而且得到了市体改委、市工商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
作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劳动法律顾问,该同志为企业提供了协调劳动关系、修订劳动合同、修改劳动制度、进行人力资源培训等一系列的法律服务。
在为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追偿金融担保纠纷案件中,不仅赢得了诉讼,而且一次就为当事人拿回了一张二千多万元的支票,最终使这起涉案标的达四千余万元的金融担保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地解决。
该同志注重理论研究,善于总结办案经验,他的专业文章多次在省级刊物《东岳论丛》、《山东审判》等杂志上发表。在《青岛广播电视报》、《半岛都市报》的法制专栏,经常有该同志发表的通俗易懂的文章。该同志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执著的敬业精神为社会各界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树立了岛城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分别于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八年、二OO二年、二OO三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二OO八年又被青岛市司法局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
|